发布时间:2025-01-25 02:48:52
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:
制定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使用计划,确保资金有效管理。
记录并监督昆明市职工的公积金缴存、提取和使用情况,保障数据准确。
负责公积金的核算工作,确保财务合规。
审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申请,确保流程合法。
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,以及贷款的归还。
定期编制并报告公积金计划执行的详细情况。
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相关事项。
指导和监督分中心、管理部的工作,协调解决各县(市)区公积金问题。
中心内部分设如下部门:
综合处:负责行政工作、财务、对外联络、党建工作,以及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。
人事教育处:负责干部选拔、员工培训、考核和管理等人力资源工作。
计划财务处:负责公积金计划管理、资金会计核算、监督受托银行等。
监察审计处:负责党风廉政、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监督工作。
归集管理处: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业务,包括基数调整、催缴等。
支取管理处:负责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业务的管理与指导。
贷款管理处:负责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。
项目贷款处: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积金贷款管理和贷后检查。
信息处:负责信息系统规划、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安全工作。
法规处:负责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制定、解释和法律文件审核。